项目名称:佛山***千伏甫珀(勒流)输变电工程
申报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裕涌*组村附近
建设规模及内容:
(*)变电工程
本期新建*台**万千伏安主变;***千伏出线*回;***千伏出线*回;**千伏出线**回;根据主变容量相应建设配套的无功补偿等设备。
(*)线路工程
*.***千伏线路
由***千伏甫珀站至*****顺熙甲乙线解口点,新建******回电缆线路长约*×*.**千米,形成甫珀站至顺德站、熙悦站各*回线路。
*.***千伏线路
本工程通过从甫珀(勒流)站新建*回***千伏线路对近区***千伏电网进行优化调整,完善***千伏电网结构,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及供电可靠性,共新建双回架空线路*.**千米(其中双回挂单回线路*.**千米)、*回(本期挂*回)架空线路*.*千米,单回电缆线路*.**千米、双回电缆线路*.**千米。
(*)其他工程
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及*次系统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万元,占总投资的**%,由广东电网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其余资金通过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个工作日。
负责审批的科室: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电力和石油天然气科
电话:****-********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号楼
电子邮箱:***@****.******.***.**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可依法向我局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局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广东省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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