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利用现有厂区内***工房改造为洁净工房,新增全自动裁剪中心、包缝机、热风机、贴条机等工艺设备仪器***台(套),利用工艺设备仪器**台(套) |
建设地点: |
宜昌市高新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号现有厂区内 |
建设性质: |
技术改造 |
行业类别: |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
报告表 |
总投资(万元): |
****.** |
环保投资(万元): |
**.* |
单位名称: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生物产业园东临路***号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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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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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王冬民 |
联系电话: |
*********** |
环评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常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是否受理: |
是 |
受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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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关于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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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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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 |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医用防护服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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