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要件审查,****年*月*日我局对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号泸州市江阳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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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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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工商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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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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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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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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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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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孙方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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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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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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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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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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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泸市环江阳建函〔****〕**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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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类别 |
普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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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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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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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内容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泸州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 ** 号 * 号厂房*楼。建设内容:租用闲置标准厂房 ***㎡,将原有粘胶带、缠绕膜生产线各*条从泸州市江阳区蓝安路*段 * 号迁建到泸州市江阳区荆山路 ** 号 * 号厂房*楼,并新增缠绕膜生产线*条,项目建成后年产粘胶带 ** 吨、缠绕膜 ***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污染,落实施工期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落实好水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落实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管理,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需处理达到《*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标准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中无组织限值要求,其余废气需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 (*)落实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产生噪声的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区标准。 (*)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加强各类固体废弃物在收集、暂存、转运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污染;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按要求落实好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请泸州国家高新区江南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保护“*同时”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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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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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自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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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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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 |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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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机关统*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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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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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江阳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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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单位统*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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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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