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人民法院关于博乐市建国路*号福宁商贸城第**幢*层***号商铺(变卖)的公告(变卖)
资产处置单位:柘荣县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 **:**:**
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关于变卖博乐市建国路*号福宁商贸城第**幢*层***号商铺的公告
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起**日期间内(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柘荣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区号——参见全国法院页面:),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博乐市建国路*号福宁商贸城第**幢*层***号商铺。标的物始建于****年,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公摊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至****年**月**日止;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层(房屋最高楼层*层);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定于****年*月**日**:**--**:**时安排看样。
*、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分钟内无人出价)。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或由双方各自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有/无
*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年*月公布司法解释新规要求公示如下信息:
*、优先购买权主体以及权利性质;
*、通知或者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年**月**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柘荣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荣县支行,账号:***************** )
*、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联系人:吴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柘荣县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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