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月**日**时起(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进行公开变卖,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黔江-彭水天然气管道工程(*****.*)全线(含已完工部分和未施工部分)。工程概况:本工程为黔江至彭水天然气管道工程。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内容,本管道工程仅承担对彭水县的供气。黔彭管线经过黔江区和彭水县,其走向和管位为设计前期线路比选和实际勘察确定,并经有关部门同意。本工程管道起点为黔江区黑溪镇黑溪分输站管至站外*米处,经过郁山镇及保家镇至彭水县老城区阀室所在位置。主要工程量为******管道**千米;穿越高速公路(***)*次,国道*次;穿越郁江支流*次,其他*般溪流和小河若干。根据造价鉴定意见书得知,此工程实际里程为**公里,实际已完工里程为**公里,未完工部分的项目成本由于无相关资料,故不在评估范围之内。法院执行部门负责交付标的物,移交在建工程,供气区域由购买人自行申请,法院不负责办理相关资质审批。
评估价:***.**万元,*拍流拍价:***万元,变卖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以及其整倍数)。
*、本院已委托重庆*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方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排。*方拍**小时免费咨询、预约电话:***-***-****或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看样。目前针对位于主城*区及永川、合川、璧山、江津、涪陵、万州的法拍房可提供银行按揭贷款服务,咨询:高老师*********** (兼微信)。
*、本次变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变卖方式:本次变拍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变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及违章扣分、滞纳金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在开拍前*日内向本院申请确认。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日内与本院联系。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拍卖平台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拍卖平台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竞拍结束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水支行;账号:*******************)。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咨询与预约看样:
*方拍**小时电话:***-***-****
*方拍官方网站:***.*********.**
*方拍微信公众号:*********
法院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汉葭街道县坝街*号
市高院监督电话:***-******** ********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号
拍卖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附:*、评估报告副本;*、执行依据法律文书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〇*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