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时间 *.*. 接到甲方电话通知*日内 质量 *.本合同项下商品、附属品及配件的质量执行 国家 标准,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该商品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实行样品买卖的,乙方提供的样品的质量不得低于上述质量标准,且商品质量不得低于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品的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货物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性规定,在运输过程中运输车辆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乙方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卸车或码放,如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 技术 *.货到交货地点后,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与乙方共同对商品进行外观、规格型号、数量检验,验收以国家验收规范、质量标准、合同要求及乙方提供的样品等为依据,检验合格后,甲方指定的两名收货人与乙方共同签署收货单后方能生效,作为交付凭证。若该商品为发包人指定采购的商品,发包人驻工地代表也应参与商品验收,乙方、甲方两名收货人及发包人在收货单上签字后方视为商品已经交付。商品如需调试的,则在调试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单,方视为收货。 *.乙方交货时必须提供商品的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性能检测报告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商品。 *.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样品的,乙方必须于*日内调换质量合格的商品;乙方拒绝调换或甲方拒收的,由乙方负责运出交货地点,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要求 *.本单价包含材料费、包装费、运输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单价或合同总价均已包括样品、材料费、安装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卸货至甲方指定位置)、保险、商检、税金、土建配合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 *.双方特别约定,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指定的两名收货人共同签字的单据为准,只有*人签字的单据不能作为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