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人民法院关于皖******号别克牌**********小型轿车(第*次拍卖)的公告(*次)
资产处置单位:和县人民法院 | 公告时间:****.**.** **:**:**
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和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皖******号别克牌**********小型轿车,在价值时点的车辆市场价值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万*仟*佰元整。
(*)、拍卖车辆基本情况
*、登记信息
车主:鲁清山;车辆的厂牌型号:别克牌**********;号牌号码:皖******;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车辆号:*****************;登记日期:****.**;年审检验合格至:****年**月;购置附加税(费)证:未提供;保险单:未提供。
*、结构特点
该车为别克牌**********(别克君威),自动挡,皮质电动座椅,座椅带加热通风,电动天窗,铝合金轮毂等。车身尺寸为****************,排量为******,载客人数为*人,燃料种类为汽油。
(*)、拍卖车辆现状
该车查封停放时间长,可能无法启动。公里数为******公里,车内内饰磨损正常,车身有多处划痕,整车车况较好。
车辆为查封状态,有抵押,有违法未处理,具体以交管部门为准。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前往看样。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鞍山市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同到和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分钟。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和移交,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过户税、费、违章处理等全部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安徽省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号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咨询电话:****-*******、*******(执行局)。
监督举报电话:****-*******。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本院通过本公告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和县人民法院
*〇*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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