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北京路清河名门一号楼二单元2302室95.55平米
招标公告 博乐市北京路清河名门一号楼二单元2302室95.55平米
更新时间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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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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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博乐市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上午**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该标的位于新疆博乐市北京路清河名门*号楼*单元****室住宅进行司法拍卖,规划用途为住宅,财产范围是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平方米)房屋总层数地上**层标地位于**层,毛坯房目前闲置。建成时间:****年。注:截止至****年**月**日,水、电均费,物业费、暖气费,天燃气有欠费具体金额不详,请自行查询.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 元。*、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拍辅机构联系安排看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受人承担。*、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年*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竞价前“淘宝网”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交纳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该标的物的竞买人,其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该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作为成交价款的*部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拍卖结束后,*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内)或**个工作日(标的金额在***万元以上)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博乐市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法院地址:新疆博乐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

 

博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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