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电梯维保项目(非政府采购)的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电梯维保项目(非政府采购)的重新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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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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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的委托,对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电梯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

主要技术要求

服务期限

维保数量

最高限价

*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电梯维保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起*年

**台

*万元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电梯维保

*台

*.*万元

备注:*.分项报价不得超出各采购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中标后须分别与各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本次采购活动拒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报名表(详见下载)” 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联系电话****-********)。

(*)工本费:***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信银行金华分行营业部

(*)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止

*、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始

*、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号)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浙江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金华市社会福利中心护理院

联系人: 方先生  联系电话:****-********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朱女士、谢先生 联系方式:****-********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 联系方式:****- ********

财务、成交通知书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方式:****-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方式:****- ********

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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