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油发展-天津院****-****年度丙烯酸球形催化剂外委加工服务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主要技术规格
强度:≥** */颗; 颗粒直径:Φ*.*±*.* **; 堆比:*.*±*.* */**; 磨耗:≤*.*%。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有效。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方式,即合同届满*年,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年;若无法达成*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如有未执行完毕的《服务委托书》,该《服务委托书》应履行完毕。
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催化剂制造商。投标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催化剂的加工或生产或制造,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否则会否决投标。*.*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须信息公开):(*)****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个催化剂(催化剂产品或载体)产品的供货业绩或加工服务业绩。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和*)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服务内容及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个年度协议下提供*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_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