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北棚户区项目住宅房屋拆除工程”项目业主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方式],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方式]。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北棚户区项目住宅房屋拆除工程;
*.* 招标范围:本项目拆除工程(包含地上附着物拆除、垃圾清运、场地平整等及相关工作的手续办理);
*.*招标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万元,其中残值估算价为**.****万元,列入投标报价。
*.*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计划工期: 施工开始后**天内(详见招标文件);
*.*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近*年至少有*项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吉建招【****】*号、*号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对于需要特殊专业施工资质的分项工程,必须委托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
*.*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拒绝已被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
*.*提供近*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提供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年至今的社保证明,且本项目被授权委托人全程不得更换。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号、吉建管[****]*号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 日至 **** 年 **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 至_**:** 时,下午_**:** 时至 **:**_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每套***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地点为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会议室;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提交;
*.* 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正阳街****号
联系人:杜果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若冰
电 话:****-********
单 位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湖西路****号院内中资招标办公楼(近湖西路与延安大街交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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