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公告 永州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更新时间 2018-09-14
关键词
北京市   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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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实施主体为宁远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资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 项目名称:永州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宁财购计【****】******号

委托代理编号:****-****-**-**

*.*项目概况:

宁远、新田、蓝山*县地处湘江源头,*县垃圾处理方式较为简单,多以填埋为主,乡镇生活垃圾则无序散排,未实现无害化处理,浪费大量土地资源并对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造成了较严重污染。与此同时,在限制新建填埋场的背景下,*县现有垃圾填埋场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县经济发展需求。鉴于*县垃圾量偏少且互为毗邻,该项目采用区域统筹处理设施共享模式,建设永州东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该项目规划规模为***吨/天,分两期实施,其中*期规模***吨/天。

项目选址在宁远县桐山街道喜仔窝垃圾填埋场内。

项目拟采用炉排炉焚烧发电工艺:*)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及《欧盟工业排放指令》(****/**/**)中最严标准执行;*)渗沥液、生活污水、车间冲洗废水均进入渗沥液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厂内回用;*)飞灰在厂内螯合固化稳定运至飞灰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填埋;*)炉渣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

宁远县桐山街道喜仔窝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以下简称“填埋场”)由宁远县人民政府负责封场,落实好雨污分流工程措施,将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内的库存渗滤液处理完毕,待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运行后,填埋场设施设备移交项目公司运行、维护、管理,直至特许经营期满为止;现有填埋场从业人员由宁远县政府妥善安排,其中符合垃圾焚烧发电厂用工条件的人员,项目公司招聘时可择优优先聘用。飞灰填埋场用地在现有填埋场范围内由宁远县政府无偿提供,由投资方负责飞灰填埋场的投资、建设、运行和维护。

中标人将组建项目公司并获得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负责项目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维修(包括项目设施设备更新);独家享有宁远县、新田县、蓝山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权;特许经营期期末,全部完好、无偿移交给宁远县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投标人至少拥有*个在国内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并已稳定运营*个月以上的规模为***吨/日(含)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上述项目的有效证明文件;需提供业主证明、特许经营协议(或***项目合同)、政府付费的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号楷林国际*座****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报名的);

(*)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项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套。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入围法。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下*阶段的投标活动。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或合格申请人不足*家的,由采购人调整实施方案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逸云路*号,永州市政务中心*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

*.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永州市宁远县财政局的监督。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系方式]

地址:宁远县舜陵镇商均路**号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号楷林国际*座****

联系人:凌经理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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