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丝丽雅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已结束 下污水场废水*级处理系统改造(设备安装) ****-**-** **:** ************** *********** ****-**-** **:** 彭从英 全垫资 *、工程预算费用:**万元(含税价)*、工程地点:盐坪坝工业园区(下污水场)*、工程范围:管道、管件、阀门、泵类、容器类、搅拌机类等设备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工期要求:进场后**天内完成*、发标期间,投标人需向招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元整,此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个必要组成部分,于****年*月**日下午**:**时前交纳至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过时恕不受理。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或损害招标人利益的其他行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收取,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日内补齐,在我公司有到期债券的单位可将我公司到期债券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中标单位无故不执行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违约行为的,无息退还。未中标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日内还需按合同金额的*.*%缴纳工程项目工资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经核实无拖欠工资违约行为无息退还。若中标单位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访讨薪或发生恶性讨薪事件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对已收取的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序号 | 采购品名称 | 品目编码 | 规格 | 单位 |
* | 下污水场废水*级处理系统改造(设备安装) | ********************* |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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