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示范”(***********-***)污水深度处理碳源投加系统试制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国家水专项“巢湖市城市水环境质量改善与综合示范”(***********-***)污水深度处理碳源投加系统试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采购)方式 : 询价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采购)日期: ****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新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金寨路与望江西路交口西北角
中标(成交)总价: 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详见附件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许良梅、童宏卫、王海涛
招标(采购)人名称: 巢湖市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
联系人: 黄主任
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
项目负责人: 潘工
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巢湖市半汤路中央领域小区*#楼,联系人:潘工,联系电话: ***********。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室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国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招标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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