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传染病医院-医疗设备项目
招标信息公告
*.招标项目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伊春市传染病医院的委托,对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采购单位:伊春市传染病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项目
*、项目用途及技术要求:医疗检测,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货地点:伊春市传染病医院
*、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质保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计划金额:***,***.**元
**、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日内首付货款**%,验收合格后*年内付**%,*年内付**%,*年内结清尾款。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策。
**、经采购人申请,采购办审批同意,本项目接受进口品牌设备参与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企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要求:
法律规定 |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明的材料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个体工商户: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基本开户行或人民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提交“投标单位情况表(附件*)”和相关佐证材料。 (*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
法人:税务登记证和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近*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供应商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旦发现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处理) |
良好的商业信誉 |
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通过信用中国官方查询网址(***.***********.***.**)查询关于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项信息,如评标当日处在任意*条失信信息处罚有效期内,则该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查询结果截图后作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部分*并存档。 |
其他要求 |
*、投标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类(****) *、设备生产企业该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要求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成员单位,请于****年*月*日至*月**日**:**前,凭用户名及密码登*伊春市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导航】选择伊春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在该项目采购公告处即可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
时间:****年*月*日下午**:**至**:**时,现场递交
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下午**:**
开标地点: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多功能厅
(伊春区林都大街**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信息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伊春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如有内容不*致情况,以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伊春市网站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联系方式
采购人:伊春市传染病医院采购机构: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地址:伊春区林都大街**号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编:******邮编:******
联系人:李宏宏联系人:王威
电话:****-*******电话:****-*******
附:招标文件
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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