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川****执恢***号
本院定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拍卖财产:
财产 | 涉刑案财产*批(详见清单) |
存放地点 | *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
财产来源 | 刑事扣押财产 |
所有权人及执行案号 | 被执行人:(****)川****执恢***号 |
特别提醒 | *、财产为刑事扣押财产,已使用过、外观有瑕疵,无充电器、耳机等配件,法院无法提供相关购买凭证,无法保证财产为正品行货、正常使用、版本型号等信息。无法保证能正常使用及无其他隐形瑕疵,请买受人谨慎参拍。 *、法院委托*川金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传统评估,并出具金度【****】资评*****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载明该财产实物情况,更多信息请查看评估报告(详见)。 *、财产均为刑事没收财产,法院不提供密码、**码,若有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财产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成交后买受人需对标的物进行格式化或刷机处理,标的物内可能存在原机主相关隐私信息,买受人不得泄露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竞买人慎重考虑相关风险,理性参拍。部分可正常开机具备恢复出厂设置条件的手机,在交付时将恢复出厂设置后交付。 *、拍卖成交并缴纳尾款后需自行签署承诺书(详见),财产可邮寄,快递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财产交付至快递员的同时默认已交付至买受人,本院不承担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丢失、损坏等),不采用邮寄方式的买受人请自行前往*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号)领取。 *、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价款。 *、本公告提供的图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本院不保证拍卖财产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请竞买人审慎决定,理性参拍。竞买人*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 |
财产清单: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品牌 | 型号 | 评估价 | 起拍价(首次)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备注 |
* | 华为手机 | 华为畅享*****黑色 | *** | *** | ** | ** | 屏幕已碎,现闲置,维护状况差。 |
* | 荣耀手机 | *****-**深蓝色 | ** | ** | * | ** | 现闲置,维护状况差 |
* | 华为手机 | *****-**-***渐变色 | *** | *** | ** | ** | 现闲置,维护状况差 |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网络服务提供者;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或需联合竞买的,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开拍前*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次竞价后,如果*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人应买有效,*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本院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记载的当事人地址等联系方式,已经通知当事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当事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本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年*月**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成都自贸试验区分行;账号:******************** )。款项交付后等待法院通知,并在接到通知书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悔拍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抵冲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之间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补齐差价,拒不补齐的,依法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百***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送达地址即视为约定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本院已委托恒通辅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 询可联系***-*******(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周统*组织看样,请您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联系地址:*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万安街道天津路东段****号
*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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