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铺门镇水厂设计、施工***总承包(重)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工程建设地点: 广西贺州市*步区铺门镇。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等组成,工程近期建设规模******?/*,远期扩建规模******?/*,本次按近期规模建设。项目拟新建取水泵站配套的水泵等设备取水规模******?/*,新建输水管**.****。新建水厂* 座,水厂及高位水池总占地面积约**.**亩,供水规模为******?/*。近期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水井*座、混合絮凝平流沉淀池*座,*型过滤池*座,清水池*座,送水泵房及吸水井*座,加氯间*座,加药间*座,综合楼*座,配电间*座、污泥脱水间*座、机修间及仓库*座、排水及排泥池*座、污泥浓缩池及贮泥池*座,门卫室*座等。配水管网系统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位水池*座,新建配水干管总长**.***,新建入户配水支管总长***.***。
计划工期: ***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对工程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铺门镇水厂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预算编制)及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及施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②经批复的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铺门镇水厂建设内容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施工建设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其成员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工程建设地点: 广西贺州市*步区铺门镇。
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由取水工程、输水工程、水厂工程及配水管网工程等组成,工程近期建设规模******?/*,远期扩建规模******?/*,本次按近期规模建设。项目拟新建取水泵站配套的水泵等设备取水规模******?/*,新建输水管**.****。新建水厂* 座,水厂及高位水池总占地面积约**.**亩,供水规模为******?/*。近期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水井*座、混合絮凝平流沉淀池*座,*型过滤池*座,清水池*座,送水泵房及吸水井*座,加氯间*座,加药间*座,综合楼*座,配电间*座、污泥脱水间*座、机修间及仓库*座、排水及排泥池*座、污泥浓缩池及贮泥池*座,门卫室*座等。配水管网系统近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位水池*座,新建配水干管总长**.***,新建入户配水支管总长***.***。
计划工期: ***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对工程概况描述范围的建设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内容: ①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铺门镇水厂施工图阶段的设计(含预算编制)及项目工程设计施工配合(含设计变更和优化)及施工管理等全过程服务。 ②经批复的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铺门镇水厂建设内容的相关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施工建设总承包。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要求: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其成员应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