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关于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招标公告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关于2024年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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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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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青海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定》(青财资字〔****〕****号)精神,做好学校报废资产处理,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实验中学拟对报废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公告如下:

*、资产概况:教学*批设备、办公家具等。

*、处置方式:面向社会公开竞价处置,*次报价,最高价成交。

*、处置供应商资格条件

(*)在青海省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在省内学校(含中小学)处置报废资产的业绩。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业绩材料(处置合同原件,须加盖财政厅相关处室或处置单位公章)

(*)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及地点:

****年*月*日-*月**日 *:**-**:**

地点: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实验中学总务处(笃行楼*楼)

*、竞价方式:现场踏勘、限时报价

(*)学校将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安排为:*月**日下午**:**-**:**,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实验中学。

(*)现场踏勘后,于*月**日下午**:**在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实验中学组织报价。报名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携带单位公章,并于报价结束后递交单位盖章确认的报价单(*次性报价)。

*、竞价处置方式:在所有竞价单位看完现场并递交完竞价单后,由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竞价人须知

(*)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自行负担。

(*)成交单位缴纳成交金额后,资产的保管责任自动转移到成交方

(*)成交人付清货款后,须在*个工作日内将处置资产从我校清出,逾期未清运,学校将另行处理。成交人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文明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若有物资被拿走或损坏,或者没有将场地清理干净的,学校在成交价款中扣除相应的赔偿款及场地清理费,成交价不足扣除的,学校有权追偿。

(*)处置公告中所提及具体时间如有变更,将会及时通知各竞价单位。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报名参与。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实验中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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