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优化省级卫生健康机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的通知》(粤卫办财务函〔****〕* 号)有关要求,我单位拟采购进口产品:非接触性眼压计、眼科手术床、视野分析仪、眼科手术显微镜(前段手术专用),并于****年**月**日至**日组织专家进行了论证。现将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年**月**日——****年**月**日
如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汕头大学·香港中文大学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