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委托江门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鹤山市省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鹤城园高质量发展工程-鹤城园污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瓦窑排村南侧、****乡道与金钟山交界处(污水厂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北纬**°**′**.*****″),总占地面积为**** **,总建筑面积为**** **。污水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水解酸化+***+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组合工艺,污泥脱水处理工艺为“板框压滤机”。污水处理总设计规模为******/*,污水处理厂分期建设,建构筑物和配套管网*次性建成,设备分期投入,*期工程污水处理规模为**** **/*。本次环评的范围为污水厂处理厂*期工程及配套管网。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排放限值,《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表*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级标准。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运营期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本项目的污水处理系统,外排尾水中的*****、氨氮出水排放要求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中**类水水质标准,其他指标出水排放要求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中*级*排放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第*时段*级标准较严值。
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固定收集点,定期由垃圾运送车运送环卫部门集中处置;废包装袋由废品回收公司回收处理;栅渣、沉砂、污泥可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化品废包装、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和手套、监测废液、废试剂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项目设备运行会产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和隔声降噪等措施,以减轻噪声污染,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拟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如下,提取码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索要:
链接:*****://***.*****.***/*/***********************
建设单位联系地址: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号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工
环评单位:江门绿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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