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2023年第三十五批次地块(增减挂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 隆回县2023年第三十五批次地块(增减挂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4-29
关键词
湖南省   增减挂钩,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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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年第***批次地块(增减挂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  件

邵公资土网拍告字〔****〕**第**号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隆回县****年第***批次地块

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村

****.**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年

***.**

***.**

**

地块编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米)

交付土

地条件

行业分类

商业占比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投资总金额(万元)

开发建设期限(月)

隆回县****年第***批次地块

*≤*.*

*≤**%

*≥**%

*≤**

现状

/

/

/

/

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置底价,拍卖开始前**分钟内录入底价。

*、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缴入隆回县税务局专户。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专户。

**、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履约保证金。

**、交地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交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字后及时交县自然资源局。竞得人应当在交地后*年内开工,按审定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文  件

邵公资土网拍告字〔****〕**第**号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网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土地位置

出让

土地面积(**)

规划

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次)

隆回县****年第***批次地块

隆回县荷香桥镇桐木桥村

****.**

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年

***.**

***.**

**

地块编号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米)

交付土

地条件

行业分类

商业占比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投资总金额(万元)

开发建设期限(月)

隆回县****年第***批次地块

*≤*.*

*≤**%

*≥**%

*≤**

现状

/

/

/

/

受让人应当在交地后*年内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注:本次网上拍卖出让设置底价,拍卖开始前**分钟内录入底价。

*、请有意向竞买者务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激活以取得竞买资格,否则不能在网上出价。

*、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缴入隆回县税务局专户。

**、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还需另行缴纳成交价款总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入隆回县自然资源局专户。

**、最高报价人应当从获得最高报价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到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格审查后并签订《成交确认书》,愈期不签订的,将取消最高报价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成交出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须在**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身份证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规定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县自然资源局将终止供地,同时扣除定金(成交价款总额的**%)。已签土地出让合同受让人不按时缴纳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千分之*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迟付款超过**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并且不返还定金(定金为成交价格的**%),收回土地并对该宗地重新组织出让。

**、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不包含竞得人应当缴纳的其他税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的其他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承担,主要包括契税、印花税、交易服务费、测绘费等相关税费。

**、受让人须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履约保证金和价外税费后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依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受让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利用土地;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由出让人有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供地。

**、受让人应及时办理好有关建设手续,按规定时间动工。在约定开工期限内依法开工建设的,依据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按日加收*‰的违约金,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除扣除履约保证金的**%外,还需按土地出让价款的**%收取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开工期限满*年未依法开工建设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有权无偿收回该宗土地使用权。

**、受让人按规定时间动工后*年内竣工的,提供住建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审批材料,退还余下的**%履约保证金;已动工但未按规定时间竣工的,按日加收*‰的违约金,并扣除余下的**%履约保证金。

**、交地工作由土地储备中心负责,红线范围外的权属纠纷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地。交地时间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个月内,交地确认书经双方签字后及时交县自然资源局。竞得人应当在交地后*年内开工,按审定方案进行建设,建设开工之日起*年内竣工。

**、出让价款按县有关文件规定管理。

*、提出异议的方式与途径

竞买申请人对拟出让宗地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联系方式如下: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然资源交易部:****-*******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权益股范市委:***********

不动产登记中心蒋相云:***********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竞买须知》规定办理。

 

隆回县自然资源局        

 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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