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崂山区香港东路以南、樱海园小区以西******-**、******-**地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本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年**月**日在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点击“青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入 进行。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宗地带规划方案出让,竞得人应按照已批复规划方案实施建设,并做好与周边项目、居民生活等的协调工作。(*)该宗地涉及青岛红日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问题,项目规划方案西侧*~*层共计约****平方米房地产,及该部分房地产对应位置相对集中的**个车位,为应还建安置该公司的房地产及配套设施。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日内先与该公司签订《房地产还建移交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落实房地产及车位的无偿移交。青岛红日宾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项目建设及运营并应遵从规划、地铁办、住建等相关部门文件要求。(*)竞得人若非崂山区工商注册企业,须在竞得土地之日起**日内将公司注册至崂山区或在崂山区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并由其作为主体开发建设。(*)项目绿色建筑及建材、装配式建筑、智能建造等按崂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等文件要求执行。(*)竞买人须持有数字证书(**),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现场,申请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出让地块。(*)本次拍卖出让活动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的申请;申请人应熟知本拍卖出让公告及《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等文件,并严格按照上述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拍卖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青岛日报》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为准。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号 联 系 人:万磊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