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无为市红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区块链已存证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天*小时**分*秒
累计办理时间:
*天*小时*分*秒
代理录入提交
提交人: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 **:**:**
提交用时:
*天*小时**分
服务平台审核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
办理用时:
*天*小时*分
项目名称 | ****年无为市红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任务书编号:****************号) | |
标段名称 | ****年无为市红庙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无为市红庙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红庙镇 *** 县道东 *** 米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凯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长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
地址 | 无为市无城镇滨河*期**栋***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童美群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鸿天创兴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蒋有清 | |
证书编号:川****************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年邻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年邻水县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北***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黄建平 | |
证书编号:鄂************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南康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麻双乡)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南康区****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麻双乡) | |
第*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凯天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投标报价(元) | ******** | |
项目负责人 | 田大虎 | |
证书编号:川**************** | ||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级建造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高安市****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筠州街办)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高安市****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标段(筠州街办)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川合园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员未提供社保证明。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