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关于相机*台、镜头*个、***灯*个、*脚架*个的拍卖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法院账户名: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相机*台、镜头*个、***灯*个、*脚架*个
已知权利瑕疵:无发票、充电器及其他相关配件;不确定是否能正常使用,有使用痕迹,具体瑕疵以实物看样为准。买受人需向我院保证对设备中所含信息进行保密,如发生信息泄漏,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加价幅度:***元。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拍卖结束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工作,统*看样时间定于****年*月*日上午**:**—**:**,请有意者于工作时间提前电话预约看样,自行前往看样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号楼执行局,请提前**分钟到达,过时不候,咨询及预约看样电话:***-***-****(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产权转移的税费承担方式:因系动产,拍卖成交后直接交付;机械设备等需要拆除、运输的,由买受人负责拆除、运输,并承担相关费用;支持邮寄交付的标的物,需买受人自行联系快递公司上门取件(运费自理),标的物自交付至买受人指定的承运人时,即完成标的物交付,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真伪或者品质等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买受人悔拍的,需买受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天津市滨海新区北塘鑫盛商务园*号楼)签署确认悔拍笔录。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执行依据文书号:(****)津****刑初****号刑事判决书。
*、尾款支付方式:尾款应在竞价倒计时结束后*个自然日内(含成交当天)缴纳,逾期视为悔拍,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物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系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举报监督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智通拍辅(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拍卖组)、***-********(承办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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