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关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奇台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昌金监复(****)**号),批复同意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奇台营销服务部迁址。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机构名称: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奇台营销服务部 批准日期:****年**月**日 机构编码:*************** 营业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城南新区*区**丘***幢*号,原营业场所停止对外营业。 迁址日期:****年**月**日 发证机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昌吉监管分局 业务范围:许可该机构经营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业务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特此公告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心支公司奇台营销服务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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