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华庄街道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镇区)主要实施震泽路-华谊路-蠡河-清源路范围内交通秩序辅助管理、车辆停放管理、道路门前*包管理、市政设施施工辅助监管等。
*)管理区域:管控路段区域,见:
*)根据采购人需求,配置专业化的管理服务团队,具体要求如下:
人员配置及其他要求:
上班时间 | |||||
项目经理 | 早*:**-晚**:**(做*休*) | ||||
双班配置 | |||||
市容巡查员
| 白班 | 晚班 | |||
*:**-**:**(做*休*) | **:**-**:**(做*休*) | ||||
交警平台 | *:**-**:**(做*休*) | ||||
频次标准 | |||||
岗位 | 人数 | 工作概述 | 频次 | 备注 | |
项目经理 | *人 | 负责项目巡查以及协调政府、社区、采购人等日常政务并对各部门工作进行培训、考核跟踪。 | 不定期对管理区域内突击检查。 | 按采购人要求对管理区域内进行检查。 | |
市容巡查员 | **人 | 负责所管辖道路的巡逻、共享单车整理、路面垃圾的清理、“*乱”清理以及华庄农贸市场出入口的管理。 | 每天对管理区域巡查、清理,引导车辆停放,早*点至*点、晚*点至*点**车辆高峰期间需立岗执勤,非高峰期间确保对附近区域随时巡查。 | 确保管理区域内商铺无堆放杂物、无共享单车乱停放、无白色垃圾、无“*乱”现象;确保车辆有序停放,无乱停乱放、无堵塞现象;对部件类问题进行巡查,不符合检查标准的内容及时上报。 | |
交警平台 | *人 | 辅助交警平台日常工作 | —— | 依照采购人要求派往 | |
*、拟派人员共计**人,平均年龄不超过**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岁,且均无犯罪记录。
*、项目经理年龄不得超过**周岁,且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道路名称 | 道路范围 | 人员配置 |
震泽路 | 蠡河-华谊路 | *人/班 |
军民路 | 震泽路-清源路 | *人/班 |
清源路 | 蠡河-华谊路 | *人/班 |
华谊路 | 震泽路-清源路 | *人/班 |
公园路 | 震泽路-清源路 | *人/班 |
桃园路 | 震泽路-清源路 | *人/班 |
万花路 | 军民路-公园路 | *人/班 |
万寿路 | 公园路-桃园路、公园新村道路 | *人/班 |
背街小巷*条(两条商业性) | 公园路-军民路,商业性小巷*条 | *人/班 |
注:每班**人,两班合计**人,轮休*人,市容巡查员共**人;交警平台*人,项目经理*人;合计**人。
*)服务内容:
(*)自主巡查,处置完成;
①对违规停放机动(非机动)车辆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引导驾驶人到设置的停车场(位)内规范停放,做到集中定点有序停放;对不听劝阻的车辆贴单告知。
②区域范围的所有小堆垃圾清理(含建筑垃圾),垃圾桶(未盖、脏污、放置不规范)问题及时整改。
③区域范围内立面与“*乱”(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清理工作。
(*)自主巡查,引导劝阻,拒不配合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完成;
①宣传教育、劝导督促管理服务区域内的沿街单位、店铺和个人落实“门前*包”责任,及时发现、劝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店外作业、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悬乱挂、乱晾乱晒、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店铺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②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出现的流动摊点及时劝离,对屡教不改的商贩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③对沿街户外广告、门头招牌、宣传广告(含公益)、宣传咨询点进行巡查,发现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时,立即劝阻,并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④对车辆抛洒、噪声扰民、开墙破路、占道施工、占道装修未围挡、烟尘污染、焚烧垃圾、破坏绿化等违法违章现象,以及城市公共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劝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⑤巡查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施工拍照存档,并通知施工队*第*时间去社区备案,不配合的及时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
(*)自主巡查,基层上报智慧城管平台;
①区域范围大型垃圾(含建筑垃圾)及垃圾桶破损问题及时上报。
②区域范围内处置较复杂的立面与“*乱”(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上报工作。
③涉及公共设施、绿化设施的巡查,发现损坏及时上报,例如:公厕、信号箱、线杆、城市家具、围挡等。
*)服务质量要求:
(*)“门前责任*包”:
接管后,对商铺业主进行走访督导,对网格内的商铺违规“市容环境责任书(门前责任*包)”的行为进行督导,若发现拒不配合情况的,及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并配合执行;在重点区域安排专人管控。
(*)机动车、非机动车、共享单车乱停乱放:
按《****年城市精细化考评规则》由市容巡查员进行巡查整理,同时,主管负责检查监督;重点部位安排市容巡查员进行定时定岗定人负责,进行督导,非机动车、共享单车等必须按要求停放到位,若发现拒不配合情况的,及时上报城管执法部门并配合执行。
(*)人流量较大导致路面白色垃圾较多:
市容巡查员在巡查中配备夹子与垃圾袋,随时发现随时清理,由道路巡查员进行巡查整理,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黑车集中点、流动摊贩措施:
市容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处劝导*处,设置固定人员对现场黑车、流动摊贩进行劝离,清理;建议社区沟通政府单位加装违停摄像头,通过人防技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双向管理。
(*)墙面“*乱”现象:
由市容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清理或覆盖“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必须使用安全、可靠、先进的工艺,达到贵方的要求。清理或覆盖后,其颜色应与建筑物、构筑物及各类公用设施的原有表面颜色协调*致,保持原有风貌,不得损伤其原有表面。
(*)公共设施等部件类破损问题:
建立巡查闭环机制,切实发挥“物业+社区+城管”作用,打好治理组合拳,物业公司将公共设施等部件类破损问题按照“发现—处置—跟踪回访—销号”的工作流程,涉及街道其他职能部门的,街道城管第*时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解决;涉及超出街道管辖权限的,由街道报区城管部门协调解决。最后,乙方都将对这两类“业务内”和“业务外”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进行记录备案,形成问题处置的闭环。
*)考核办法、月进度考核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标准分 | 扣分标准 | 得分 | 备注 | |
* | 数字信息平台采集(市、区) | ** | 被市级平台采集到*次,扣*.*分,扣完为止。 被区级平台采集到*次,扣*.*分,扣完为止。 |
| 以红标、蓝标为扣分依据。 | |
* | 重大活动、日常管理 | ** | *、 重大活动被采集或通报*次扣*.*分,扣完为止。 *、发现无证摊点、流动摊贩;乱拉、乱挂、乱晒;未能有效制止且未上报的,*次扣*.*分。 *、对道路两侧违停机动车车主进行劝导;附近有停车位,机动车辆未入位、停车方向错误,且车主不听劝导的贴告知单。发现人行道违停机动车现象的上报城管;发现未做到位的,*次扣*.*分。对非机动车应劝导有序停放或将非机动车排放整齐。发现共享单车乱停放,应及时通知运维单位排放整齐或自行排放整齐。未能有效管理造成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混乱的*次扣*.*分。 *、发现店面未履行市容环卫区责任在店外经营,作业,堆放,未能有效制止且未及时上报的*次扣*.*分。 *、发现道路两侧有乱张贴、乱涂写;未能有效制止、清理且未上报的,*次扣*.*分. *、发现路面、人行道板、隔离栏、侧石、花坛、标识牌等设施破损等情况,**小时内未上报*处扣*.*分。 *、发现路灯、信号灯、草坪灯等照明设施破损等情况,**小时内未上报*处扣*.*分。 *、发现窨井盖缺失、绿化缺失、树木倾倒等情况,**小时内未上报*处扣*.*分。 *、发现施工/装修未围挡、材料乱堆放等,未能有效制止且未上报的,*次扣*.*分。 **、发现工地出入口污损、车辆带泥行驶等情况,未能有效制止且未上报的*次扣*.*分。 |
| 此项月度考核工作由街道城管科与所辖社区共同负责,城管科占比**%,社区占比**%。(注:社区考核需由书记或站长签字为准) | |
* | 每月基层上报数不低于**条(管理职责以外的问题) | ** | 上报数缺*条扣*.*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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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员考勤 | ** | *、工作时不准擅自离岗,有脱岗、迟到早退等现象的,发现*人/次扣*分。 *、工作期间人员按规定着装统*、明显,不得脱帽、袖管、敞胸露怀等行为;发现有*项不符的扣*.*分。 *、工作规范,语言举止文明;在平时工作中态度恶劣,语言举止粗鲁,经查实的,*次的扣*分。 *、在执勤时不得睡觉、吃*食、嬉戏打闹、阅读书报、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次,扣*分。 *、工作期间不得吸烟、乱扔烟头杂物、随地吐痰小便等影响形象的事。发现*次,扣*分。 *、全面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和区城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发现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经查实的*次扣**分,并终止合同,进入退出程序。 |
| 此项月度考核工作由街道城管科与所辖社区共同负责,城管科占比**%,社区占比**%。 | |
* | 全力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 | ** | 积极配合社区、街道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相关工作。(不配合的*次直接扣**分) |
| 此项月度考核工作由街道城管科与所辖社区共同负责。 | |
* | 在乙方巡查范围内事项未形成闭环处理 | * | 按照“发现—处置—跟踪回访—销号”的工作流程,未形成闭环的每个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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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巡查告知乙方后**小时未清理 | * | 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布置的任务,做不到的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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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每月台账资料 | * | 各类原始台账、记录、报表齐全,能按要求及时上报,未做到的每项每次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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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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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名及以上): | 部门负责人签字: | |||||
分管领导签字: | 乙方负责人签字: | |||||
注:考核办法中*.*.*由街道城管科与所辖社区共同负责,其中*.*项考核分值占比:城管科占比**%,社区占比**%;第*项街道部门或者社区任意发现*次将**分全部扣除。(社区考核以书记或者站长的签字为准)
(*)服务标准:确保单元网格月度或季度成绩不得低于**分,并且确保*个月(力争*个月)**分以上;(该标准以市城管局通报月度或季度的成绩为考核依据,若市城管局未通报以街道考核办法为考核依据)
(*)考核办法:实行扣分、扣款并行机制。
①、扣分实行***分制,要求当月达到**分以上,如当月得分低于**分,进行口头警告处理;如当月得分低于**分,扣除当月服务费**%;如当月得分低于**分,扣除当月服务费**%;连续*个月月度考核得分低于**分,终止合同,进入退出程序。
②、第*次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黑榜通报,处以**万元罚款;第*次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黑榜通报,处以**万元罚款并终止合同。
③、为压降数字信息平台采集问题数,被区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次扣除***元服务费,*次扣除***元服务费,以此类推,满**次及以上在原有扣除基础上加扣****元(以经开区优美环境合格区市采集问题数前*管理单元格为考核依据)。
*)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合同价款的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次付款时扣回;服务费按照月度考核情况每季度结算支付*次
(*)支付时间: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上季度服务费用支付的书面申请单,同时向采购人开具当地税务部门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上季度服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支付标准: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第*次付款时扣回;服务费按照月度考核情况每季度结算支付*次采购人每季度向供应商支付的服务费=(本项目合同价款÷*)-考核扣款。
(*)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供应商承担本合同项目所需的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意外保险、法定计提费用、行政办公费用、服装费、食宿、交通、培训、管理费、合理利润、税费、其他支出、政策性风险等项目涉及的所有费用。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协议书*经签署,除另有约定外,合同价*概不予调整。
(*)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关工作服务期内所涉及到的*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及社保基数的调整因素等,*旦中标,总价将包定,即为合同价,不予调整。
(*)员工工资、社保费用、税金、保险等法定费用为不可让利部分(不可竞争费用),须按规定计算并报出,项目总报价不可低于上述相关费用合计,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应按照相关规定,与所有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缴纳社会保险费。供应商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聘用人员缴纳保险费。
(*)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经发现有项目转包或分包情况,采购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合同价款调整
合同价款在合同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的可作调整。
(*)采购人确认的工作量增减;
(*)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供应商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及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审核确认后通知供应商,作为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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