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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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时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条款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中⑦其他形式修改为:“⑦其他形式: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人,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内;*.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市政类上*年度*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分但低于**分的企业。”
*、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条款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使用第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或⑦种形式提交,不得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招标文件与本项不*致之处以本项为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金峰开发区汽贸城配套工程-金珠路(华浦路至金塘路)道路工程
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文件的修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年**月**日**:**:** 时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条款投标保证金编列内容中⑦其他形式修改为:“⑦其他形式: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形式:符合下列情形之*的投标人,予以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仍属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漳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内;*.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市政类上*年度*个季度信用分均高于(含)**分但低于**分的企业。”
*、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 **.*.*条款投标保证金形式: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使用第②或③或④或⑤或⑥或⑦种形式提交,不得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招标文件与本项不*致之处以本项为准。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不*致,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说明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漳州金投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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