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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宾高速宾阳南服务区下行线加油站商铺公开招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元/㎡·月 |
挂牌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年*月*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年*月*日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不涉及 |
位于*宾高速公路宾阳南服务区下行线加油站,商铺出租面积***.**㎡,已经完成简易装修,商铺周围已经完成了场地硬化,配备了完善的监控、围墙、水电等基础设施,出租商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权属广西*宾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标的按现状出租,具体详见资产招租清单。 标的详细资料可到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查阅。 |
序号 | 资产名称 | 参考面积 (㎡) | 出租用途 | 租期(年) | 挂牌价格 (元/㎡·月) | 竞租保证金(元) |
* | *宾高速宾阳南服务区下行线加油站商铺 | ***.** | 合法的经营活动 | * | **.** | *,***.** |
备注: *.以上标的面积仅供参考,成交租金金额不因实际面积增减而调增或调减。 *.签约时间以签约通知为准。 *.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自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起,第*、*年租金相同,第*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第*、*年租金相同,第*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
本出租方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本标的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 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承诺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出租交易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出租方简况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广西*宾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宾阳县宾州镇临浦路***号 | |
法定代表人 | 徐秋朗 |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土木工程建筑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 | |
资产出租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集团或其他部门名称 |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批准类型 | 会议纪要 | |
批准文件名称 | 经营班子会****年第**次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南高速纪〔****〕**号 | |
批准日期 | ****年*月**日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元/㎡·月 | |
价格说明 | 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 | ||
其他类型保证金处置方式 | 履约保证金为人民*仟元整(¥*,***.**),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承租方未按时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 ||
租金支付方式 | 租金按期支付,自租期起始日起计算,每*个月为*个周期。其余费用(如水电费等)按租赁合同约定正常缴纳。承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第*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于上*已缴租租期届满前**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完毕。承租方未按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 ||
租赁期限 | *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的条件 | *.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截止日前在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 *. 竞租人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必须在接到交易所通知后*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同时应向交易所按照标的成交月租金的**%的标准交纳交易服务费(承租方交纳的竞租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竞租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 *. 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详见),承租方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等其他费用。 | ||
承租方须 承诺事项 | *. 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已了解出租方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承租方资 格条件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竞租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失信个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本次招租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竞租。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竞租所需 提交材料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 *.法人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负责人身份证;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违法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 *.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文件; *.现场勘察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自然人需提交的材料: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由交易所提供范本文件); *.个人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的承诺文件; *.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的承诺文件; *.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站查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 *.现场勘察确认书;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有); *.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 *.意向承租方通过网站公告提供的报名地址进行报名,并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上传。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 租赁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司法查封、冻结、扣押等产权异常情况。意向承租方在报名之前务必现场勘察拟招租的经营点现状,应实地查看了解标的权证、现状、相关费用等情况,有异议或疑惑者应在报名之前了解清楚。意向承租方*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充分知悉租赁物业的现状,接受公告及合同的条款和规定,对标的现状及其相关费用情况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表示认可,且承诺因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造成的风险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不按规定执行的视同为违约,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租期*年,租期起始日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无免租期。自租赁合同约定的租期起始日起,第*、*年租金相同,第*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第*、*年租金相同,第*年租金在上*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 租金按期支付,自租期起始日起计算,每*个月为*个周期。其余费用(如水电费等)按租赁合同约定正常缴纳。承租方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第*期租金,以后每期租金于上*已缴租租期届满前**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完毕。承租方未按时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如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足额赔偿。 *. 水电费自承租方接收租赁物业之日开始按实际用水用电量收取。租赁期内,水、电费先使用后支付,由于供水、供电设施会产生耗损水费单价按《南宁市城市供水价格价目表》非居民生活用水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正常用水损耗;电费单价按《广西电网销售电价表》工商业及其它用电类(单*制,*-**千伏)当期价格计算并收取**%正常用电损耗。水电费按月收取,缴费时间以出租方或出租方委托的管理单位发出的缴费通知书为准。如供水供电单位的水电费价格有调整的,则出租方有权按调整后收费标准向承租方收取水电费。 *. 因租赁物业位于服务区加油站,承租方不得擅自霸占服务区加油站对外开放的公共区域,不得影响到服务区加油站的正常使用功能。同时,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租赁期间服务区加油站车流、人流往来等涉及租赁过程中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行车事故等风险,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行车事故造成的*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出租方补偿。 *. 物业进行管理,利用租赁物业必须合法,并自行承担租赁期间所发生的*切债权、债务及各种纠纷。承租方负责本合同项下所有租赁物业的治安、消防及其他*切安全工作,在租赁期间发生的*切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还应配合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做好租赁、安全、消防、治安等管理检查相关工作,如在租赁期间未能通过相关检查工作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 *. 租赁物业涉及有关部门所有手续办理、协调、垃圾清理等进场准备、前期工作和所有费用都由承租方负责解决和承担。 *. 租赁期限内,因国家政策、政府规划及出租方或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级单位需要提前收回或需承租方配合的,承租方须无条件配合。承租方拒不配合的,出租方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资产,承租方接到出租方收回通知后,需在通知期限内退还租赁资产,承租方同意放弃剩余租期的承租并无条件同意出租方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资产,出租方收回租赁资产不做任何补偿。租赁资产部分收回的,收回当月该租赁资产未收回部分月租金=收回当月该租赁资产年租金/该租赁资产面积×该租赁资产未收回部分的面积÷**个月。出租方部分收回租赁资产的,双方应在收回通知送达承租方之日起*个月内就未收回部分的租赁资产范围、租金、结算事宜等签订补充协议,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租赁未收回部分的租赁资产,出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租赁资产,并不做任何补偿。 *. 因政府相关部门要求承租方无条件强制拆除临时搭建设施设备的,承租方无条件支持并执行,承租方拒不执行的,出租方有权强制拆除,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解除租赁合同。 **. 承租方如因实际使用需求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的,须提前**个工作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将改造方案提交给出租方,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租方改造需向政府部门报批的,承租方应自行负责报批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执照或者许可证。由此发生的政府部门审批等有关费用(若有)均由承租方承担。如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按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经出租方同意后承租方在进行改造时,不得改动租赁物业的基础结构和设计结构,改造所发生的*切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 租赁期内,承租方要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业。如承租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物业或设施损坏的,承租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若因此导致出租方以及直接或间接地使第*方蒙受损失或损害,承租方应当对出租方或第*方作出赔偿和补偿。 **. 租赁期满或协议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或协议终止后 * 日内将租赁的物业交还出租方,物业造成破坏的应将其恢复原样。承租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出租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 意向承租方必须到租赁现场勘验确认租赁物业详情,并签署《实地勘察确认书》,在报名时上传《实地勘察确认书》。 **. 查看标的时间:公告挂牌期间(上班时间:上午*时至下午**时);查看标的联系人:蒋福荣;联系电话:***********。 **. 其他约定详见租赁合同,未尽事宜,由出租方与承租方在签订的合同中另行约定,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楼,联系电话:****-*******。 | ||
保证金 详细情况 | 交纳金额 | *,***.**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年*月*日**:**:** | ||
交纳注意事项 | *. 交纳资金以到达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时间为准,竞租保证金不计利息。 *.不支持柜台现金转账或现场现金交纳。 *.符合条件的竞租人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竞租保证金。 *.承租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交易所和出租方的黑名单,且竞租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凤岭支行 | ||
账号 | *******************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式 |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后*个工作日内扣除其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无息退回。挂牌公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成交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竞租人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租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竞租人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竞租人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竞租人未以不低于竞租底价应价(有其它竞租人应价则本义务自动免除),导致交易失败的。 (*)竞租人违反其在申请竞租、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竞租人提交《竞租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租程序的; (*)竞租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明确表示放弃承租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竞租人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个月的; (**)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竞租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 | *、 竞租申请与承诺书 *、 租赁合同(范本) *、 现场勘察确认书 *、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承诺文件 |
*、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无合格竞租人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承租方或出租方终止挂牌 |
有合格竞租人,仅征集到*家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 由交易所通知该竞租人按挂牌价格及挂牌条件直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
有合格竞租人,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租人 | 网络竞价。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项目咨询 联系号码 | ****-*******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霍女士 | 项目报名 联系号码 | ****-*******、******* | |
交易机构传真 | ****-******* | |||
联系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号楼南宁金融大厦*楼;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交易须知 |
总则 第*条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接受委托方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交易所通过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交易所对标的的任何承诺或交易建议。意向方(报名人)应自行判断,并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尽职调查,不应以仅仅基于交易所披露的项目信息作出意向决定为由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交易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交易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条 意向方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条 本交易所官网(***.****.***.**)及第*产权(***.****.***)为本交易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第*条 意向方参与项目交易,须注册账户并完成实名认证后,通过网上报名。 第*条 意向方应妥善保管自己的网上注册账户和密码,任何人使用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进行网上报名和参与交易的,均视为意向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视为意向方已取得有权机构的审批或授权。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条 交易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通过交易所或第*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请各意向方随时注意查看网站信息或查收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通知或提示信息。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相关通知或信息。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若因意向方手机设置问题造成信息被屏蔽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条 交易所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的披露,不能视为对标的物真伪或者品质的保证,交易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意向方在报名前自行对标的物现状、权证及相关费用进行详细了解和实地查看并作出是否报名的决定。 第*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交易所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第*条 意向方完成网上报名的基本步骤如下: *、意向方应在项目公告的有效时间段内完成报名手续; *、完成报名手续包括递交报名材料和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交易所指定账户为准); *、意向方应通过网上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受让/竞租申请与承诺书》等; *、项目公告对意向方有特殊资格要求的,意向方网上报名时应通过报名系统同步提交公告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交易所概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所有材料均须通过报名系统上传扫描件或现场提交。 第*条 意向方*旦完成网上报名并按期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其自愿承诺以不低于挂牌底价交易。 第**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交易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交易所将不予受理。项目公告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条 项目中止交易的,意向方有权申请退回保证金。经交易所审核同意退回的,视为意向方自愿撤回报名。 若恢复交易的,撤回报名的用户有权重新报名参与交易。 第**条 项目终结交易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及时、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网络竞价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取得参与竞价资格。 意向方的优先购买权资格经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分别享有不同级别的优先竞买代码。 第**条 网上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意向方请务必在竞价开始前登*竞价系统。 第**条 竞价过程中若无人出价导致交易失败的,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第**条 意向方在竞价过程中*旦出价,即表明: *、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的相关情况,并接受所有(已知和未知)瑕疵; *、认可公告内容和相关披露事项,清楚并了解相关的法律风险。若交易成功后,将按照样本合同及的内容与委托方签约。 第**条 意向方应对自备报价终端的使用性能和安全性以及网络安全自行负责。若因设备故障、网络异常或操作失误导致的*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第**条 因意向方的如下行为产生的*切后果,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所填写的主体资格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造成交易资格不能被确认; *、所填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不准确造成无法收到交易所发出的相关事项通知; *、未及时关注交易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的; *、因自备的终端设备故障、停电、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由于意向方自备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的,交易所有权中止或终结竞价活动,意向方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 *、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接到委托方或有权部门作出的中止或终结竞价通知的。 第***条 中止情形消失,符合恢复竞价条件的,由交易所重新组织竞价。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条 意向方被交易所确认为成交人的,应根据公告要求到交易所或交易所指定地点签署成交文件。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公告期满,; 公告期满,有多家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根据交易规则被确认为成交人时,视为交易成功; *、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条 成交人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公告要求进行处置。其他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确定成交人之次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原途径、全额、无息退回。 第***条 交易所在确定成交人后根据公告要求组织交易双方签订交易合同。 第***条 交易成功后,交易所按照公告要求及相关约定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条 交易各方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得恶意串通,否则交易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承担责任。 第***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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