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创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股权
招标公告 苏州创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5%股权
更新时间 2024-06-13
关键词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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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苏州创元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江苏苏净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挂牌价格***.**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挂牌日期****-**-**
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本项目标的企业原股东—苏州银鑫投资有限公司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未交纳保证金或未在竞价专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受让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本次转让标的审计报告数据来源于评估基准日的个别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苏专字(****)*****号】
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后,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即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次性支付方式。受让方应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价款*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产权交易机构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续。*、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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