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自然资告字〔2024〕9号出让公告
招标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2024〕9号出让公告
更新时间 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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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自然资告字〔****〕*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信息来源:

舒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年限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

(合**.****亩)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

**.*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

(合**.****亩)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

**.*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

(合**.***亩)

工业用地―计算机设备制造业

≥*.*

≥**%

≤**%

****

**.*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南环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北角

*****.*?*

(合**.***亩)

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

≥**%

≤**%

****

**.*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本次出让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交地即发不动产权证,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以“标准地”净地出让地块亩均税收≥**万元/亩。⑵各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发改能评〔****〕**号文件规定执行。⑶各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舒城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各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地块竞得人须同时与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各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后,由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个月内交付土地,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得超过*年。各地块在项目竣工后需及时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其他相关规定。*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家以上(含*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年*月**日上午*时至**时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份)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先生 电话****-*******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先生 电话****-*******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乌龙井分理处;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 月 ** 日

 

   备注:保证金转账凭证请备注***地块保证金

舒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舒自然资告字〔****〕*号

 

    经舒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挂牌地块情况及利用要求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保证金

(万元)

出让

年限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

(合**.****亩)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

**.*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

(合**.****亩)

工业用地―专用设备制造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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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蕊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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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亩)

工业用地―计算机设备制造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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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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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号地块

舒城县杭埠镇南环路与*丛路交叉口东北角

*****.*?*

(合**.***亩)

工业用地―汽车制造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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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亩(合***.***万元)

*万元/亩(合**.***万元)

***.***

**年

*.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款不含土地契税及其他税费。

*.本次出让地块按“标准地”净地出让,交地即发不动产权证,其他主要控制性指标:⑴以“标准地”净地出让地块亩均税收≥**万元/亩。⑵各地块单位能耗增加值按照*发改能评〔****〕**号文件规定执行。⑶各地块污染物排放标准:具体均需参照执行《舒城县“标准地”环境标准执行规定(试行)》。

*.各地块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日内到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各地块竞得人须同时与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签订《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不按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按成交款的**%自动转作竞得地块的定金不予退还。

*.各地块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用地投入产出监管合同》的规定,同时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成交款;未按期缴纳成交款,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土地出让成交后,由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负责在*个月内交付土地,各地块自成交之日起两个月内动工建设,建设周期不得超过*年。各地块在项目竣工后需及时申请联合竣工验收和达产复核。各地块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各地块工程项目立项等与建设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均可申请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竞买申请人须提供与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出让文件下载。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出让公告左下方),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下载获取,并认真阅读遵照执行。

*.保证金缴纳及网上报名。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登录*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及上传相关,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受理纸质报名材料。

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如不成交,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其他相关规定。*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审核情况,确定地块出让的具体方式(挂牌或拍卖),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家以上(含*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家的地块,按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拍卖)方式出让的,出让人与竞买人须严格遵守挂牌(拍卖)出让文件的规定。

竞买人须在****年*月**日上午*时至**时凭银行缴款凭证、公司印章、报名回执码及《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报名材料(*份)到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出让时间和地点

出让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时的工作时间内。

地点:*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县分中心。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路中段

联系人: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先生 电话****-*******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徐先生 电话****-*******

竞买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县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舒城支行;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乌龙井分理处;子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舒城支行;子账号:************

发布媒体:

中国土地市场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服务电话:****-*******

 

 舒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 月 ** 日

 

   备注:保证金转账凭证请备注***地块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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