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区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华北区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东北区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华南区
广东 广西 海南
西北区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西南区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华中区
河南 湖南 湖北
本人柯伟俊(身份证号码:************),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坐落为龙文区龙文北路*号毅达新城*期*区**幢****号的《不动产权证书》(证号:闽(****)龙文区不动产权第*******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柯伟俊
****年*月**日
热门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