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前进石溪村道路-石联(停车场)出租
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前进石溪村道路-石联(停车场)出租
更新时间 2024-06-21
关键词
广东省  
还不是会员?马上来注册查看所有信息 查看更多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前进石溪村道路-石联(停车场)出租
**** **, ****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  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号

受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的委托,定于****-**-** **:**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的前进石溪村道路-石联(停车场)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前进经济联社交﹝****﹞****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竞投人资格要求 

(*)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资产情况

(*)资产类型:其他未利用地

(*)资产地址:天河区前进街石溪村内道路

(*)资产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

(*)资产用途:临时停车场

(*)资产现状:闲置

(*)产权现状:有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向项目业主单位了解项目的实际情况。

*、交易要求

(*)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交易底价:**元/月/平方米

*、竞投自然递增报价:*元/月/平方米

*、每次最高加价金额:*元/月/平方米 

*、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总额自第**个月起开始递增,每**个月递增*次,每次递增幅度为上期缴纳租金的**%。

*、交易竞投保证金为¥******元(大写:*拾*万元整)。竞投人必须按照本项目《交易文件》的交易保证金金额要求及本项目报名界面中显示的银行账号,确保交易保证金在报名结束前*次性全额到达项目指定账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竞投人未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次性全额不计息按原账号返还。竞投人成功竞得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

注:(*)交易保证金仅限于通过银行的渠道进行转账,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柜台转账等(拒收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

(*)*个项目对应*个银行账号;

(*)报名的最后*天,为确保交易系统能及时获取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提前完成交易保证金转账及网上报名;

(*)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必须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的竞投人名称*致,否则银行系统无法匹配,银行系统匹配不*致导致保证金无法到达指定帐号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项未在指定日期前到账的,均视为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均无法完成报名。   

(*)租赁/承包期限为 *年,自 ****-**-** 至 ****-*-** 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免租期为无。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该租赁场地计租面积为***平方米,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准。如租赁合同约定之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合同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合同租金数额。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合同,否则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承租方有义务协助维持石溪村内道路(包括但不限于闸口前空地、村内主干道路、消防通道、内街内巷、村民屋前屋后的闲置地以及河边沿线路段)全天畅通。承租方需按出租方制定的《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详见)实施经营;如遇《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和停车规定》内所列情况,承租方必须配合安排,合同条款不变,租金不予减免,也不得以此条件要求解除合同,否则视作承租方严重违约。

*、租赁场地按现状竞投、租赁和交付使用。水、电、消防设施,由承租方自行解决。现有配套设施包含不锈钢岗亭、电脑各*套,直杆道闸*个。

*、租赁场地用仅作临时停车场用途。不得改变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用途和性质、不得乱搭建、私自兴建、扩建、加建建筑物等;不得经营易燃易爆、噪音污染、“散、乱、污”等项目;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的,引起的违法行为、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造成出租方权益受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合同租金不予退还,并无偿收回租赁场地(包括已搭建、兴建、加建建筑物等),作承租方违约处理,并依法追讨因此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如遇国家政策允许或许可调整租赁场地使用性质的,承租方应书面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方可兴建、扩建、加建建筑物。改造所产生的*切费用、所需的政府文件、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承租方自愿承担由此行为所造成的*切后果,不属合同出租方责任范围。改造后形成的建筑物,在合同租赁期满或因故终止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故意毁坏,否则评估计价赔偿给出租方。

*、如遇执法部门进行检查、整改、处罚、停产、拆除违建等执法行为,由承租方引起的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切后果,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签订合同的*切条款;若承租人的经营行为被行政执法部门查处后,未能按时改正或其行为涉嫌犯罪(被刑事立案)的,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无偿收回租赁场地(包括已搭建、兴建、加建建筑物等),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已收取的合同租金不予退还,并要求承租方付清所有欠费,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遇政府行为需要全部或部分拆除或其它原因不允许出租经营的,造成双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承租方应当在有关部门要求拆除的期限前搬迁完毕,合同自行终止,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

*、合同租赁期满或因故终止时,承租方应在届满或终止之日,按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正常使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地上原有或加建的全部建筑物等)无偿交还给出租方;如承租方故意毁坏的,需按评估价赔偿给出租方;如出租方要求恢复原状、拆除增建建筑物交还的,产生的相关费用亦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

*、该租赁场地已被(意向)纳入城中村改造片区,如遇政府收储或城中村改造需要征收、征用、提前收回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地上原有或加建的全部建筑物、果树、林木等)时,承租方应在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的*个月内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切征收、征用手续,无偿交还租赁场地(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及地上原有或加建的全部建筑物、果树、林木等),双方损失自负,均不作违约,合同自然终止。合同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场地之日。有关补偿问题,由出租方与征地单位协商,如有补偿,经出租方主管部门按规定提留后,所得的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征地款、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金、地上原有或加建建筑物及设施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全部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对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人员遣散、加建建筑物、果树、林木等)的损失作任何补偿和赔偿;如有复建面积补偿的,其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计利息退还提前收取但未使用的合同租金给承租方,不作出租方违约。

*、租赁场地持有《集体土地所有证》(穗集有﹝****﹞第********号)(证内包含其它资产),但未取得建筑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其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照及未办理相关手续。承租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场地及其附属设施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意向改造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出租方主张异议或单方解除合同。出租方不保证租赁场地及其附属设施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租赁场地的工商证照、消防备案等手续,如无法取得本租赁场地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和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合同或拖欠合同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如本合同因产权问题、使用性质或其它原因被认定无效的,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租赁场地的占用费(占用费按本合同中有关租金约定为计算标准);如有违约行为,双方愿意按相关条款接受处罚。

**、承租方的通信地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提供的地址为确认的、可寄达地址。如承租方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须及时以书面并盖章或签名的方式告知出租方,否则视为未变更地址或联系方式;有关履行租赁合同相关事宜的通知、信函、文件、司法文书等,出租方有权按照上述确认地址或联系方式以快递或者挂号信等形式告知。如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邮件退回,则邮件退回之日则视为已送达承租方。

**、租赁期内,承租方为租赁场地消防、安全生产第*责任人,如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消防、安全事故的,承租方需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承租方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并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设置相应消防设备,不得有封锁或堆放杂物等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出租方不承诺也不保证租赁场地使用符合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承租方必须自行办理相关消防证照并承担因此产生*切费用。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若未在竞得后*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拾*万圆整)将由交易服务机构*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项目业主单位将作全额没收处理。

**、竞得人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拾万圆整)及首年合同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缴交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详见合同指导文本),方能签订合同;如竞得人未能全额缴交上述费用的,则视为因竞得人原因,未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交易保证金不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在业主单位和竞得人成功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由交易服务机构*次性全额不计利息退回竞得人。

**、本项目资产权属为石溪联队,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出租收益分成比例均为前进*社**%、前进*社**%、前进*社**%、前进*社**%、前进*社**%。由前进第*、*、*、*、*股份合作经济社作为出租合同共同甲方,并按比例收取租金及开具收款凭证,承租方不得因此拒收或拒绝履行支付租金等费用的义务。前进第*、*、*、*、*股份合作经济社各承担**%的风险责任。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时间安排及要求

(*)公告时间:****-**-**至****-**-**

(*)报名时间:竞投人可于****-**-**至****-**-**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竞投】模块,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及上传转账凭证,完成报名流程。

(*)如未在我网络平台注册的竞投人,需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行用户注册,首次注册的用户在完成网上注册资料填写,待审核通过后,可在【网上竞投】模块中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

(*)竞投开始时间:****-**-** **:**(项目竞投出价初始时长为**分钟,竞投人在项目竞投页面按照自然递增价出价或高于自然递增价的整数出价,每次加价金额不得高于*元/月/平方米。请竞投人在出价前认真核对出价金额,*旦出价,不予撤销。)

(*)竞得人交易确认

竞投人成功竞得的,需在竞得后*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受理时间:周*至周*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签订纸质网上交易平台服务协议及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次性全额不计息转交给项目业主单位,由项目业主单位予以没收处理。竞得人凭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

需提交的相关资料如下:

*.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进入管理平台展示窗口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详细内容见《交易文件》

竞投人可登录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平台****://****.*****.***.**/或关注“天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微信公众号,进入本项目交易公告页面,点击页面左下方的《交易文件》下载。

*、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石溪村永宁街**号

联     系     人:秦卫国

联  系   电   话:********

(*)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楼(天河区软件路**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年**月**日

 

文件下载:
收藏

热门推荐

项目推荐

比比招标网 > 招标公告>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股份合作经济联社石溪联队】前进石溪村道路-石联(停车场)出租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