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
招标公告 104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
更新时间 2024-06-24
关键词
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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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

***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以浙温鹿交许〔****〕*******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车路协同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建设路线及区域范围位于温州***国道(鹿城段),对陈村路交叉口、丰叶路交叉口、鹿翔路交叉口、陈村隧道和嵇师隧道建设车路协同系统,对仰义新街交叉口、澄沙桥交叉口、陈村路交叉口、丰叶路交叉口、鹿翔路交叉口、笼川路交叉口、仰义中学行人过街通道进行交通工程改造。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车路协同系统基础设施、车路协同云控平台、车辆智能网联化改造和交安设施提升。其中车路协同系统基础设施包含全息路口和智慧隧道。

*)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为开展车路协同创新应用提供所必要的路侧端的感知、监控、通信、边缘计算、定位、控制、发布。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包括路口和隧道建设,以及必要的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及杆件基础等。其中路口建设路侧感知系统、交通控制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智能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大货车右转安全防范系统;隧道建设隧道感知系统、智能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智慧隧道广播系统。

*)车路协同云控平台主要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提供运维管理,为车路协同算法模型和应用系统承担必要的中心侧的分析计算,以及为政府监管、道路运管等提供基础平台。

*)车辆智能网联化改造为实现车路协同创新应用所必要的车辆端进行智能网联化改造,包括对试点车辆建设***、*-***车载终端人机交互***等。

*)交安设施提升重点针对当前公路在“渠化组织设计不足”、“交通安全设计缺失”等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提升渠化设计”、“补齐交通安全标识标志”、“分离机非行驶路权”等内容,进行了精细化设计和补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服务期:**日历天;平台运营期为*年(包含系统后续服务及维护时间为*年),其中交安及硬件设备保修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年*月*日以来(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车路协同(智能交通系统)类似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致(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子与通信相关专业);

(*)其他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证书办理流程》)。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楼

地    址:

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座***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叶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

电    话:

***********

日    期:****年*月**日

***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鹿城段)车路协同试点项目已由温州市鹿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温鹿发改审〔****〕**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温州市鹿城区交通运输局以浙温鹿交许〔****〕*******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车路协同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建设路线及区域范围位于温州***国道(鹿城段),对陈村路交叉口、丰叶路交叉口、鹿翔路交叉口、陈村隧道和嵇师隧道建设车路协同系统,对仰义新街交叉口、澄沙桥交叉口、陈村路交叉口、丰叶路交叉口、鹿翔路交叉口、笼川路交叉口、仰义中学行人过街通道进行交通工程改造。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车路协同系统基础设施、车路协同云控平台、车辆智能网联化改造和交安设施提升。其中车路协同系统基础设施包含全息路口和智慧隧道。

*)车路协同基础设施为开展车路协同创新应用提供所必要的路侧端的感知、监控、通信、边缘计算、定位、控制、发布。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包括路口和隧道建设,以及必要的通信系统、供配电系统及杆件基础等。其中路口建设路侧感知系统、交通控制系统、交通信息发布系统、智能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大货车右转安全防范系统;隧道建设隧道感知系统、智能通信系统、边缘计算系统、智慧隧道广播系统。

*)车路协同云控平台主要为车路协同基础设施提供运维管理,为车路协同算法模型和应用系统承担必要的中心侧的分析计算,以及为政府监管、道路运管等提供基础平台。

*)车辆智能网联化改造为实现车路协同创新应用所必要的车辆端进行智能网联化改造,包括对试点车辆建设***、*-***车载终端人机交互***等。

*)交安设施提升重点针对当前公路在“渠化组织设计不足”、“交通安全设计缺失”等两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提升渠化设计”、“补齐交通安全标识标志”、“分离机非行驶路权”等内容,进行了精细化设计和补充。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服务期:**日历天;平台运营期为*年(包含系统后续服务及维护时间为*年),其中交安及硬件设备保修期*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年*月*日以来(时间认定以中标通知书上载明的日期或合同协议书(委托书)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车路协同(智能交通系统)类似工作(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制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上证明材料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致(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法定部门的批准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以上证明材料中未能体现相关内容的,则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拟派项目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电子与通信相关专业);

(*)其他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数字证书登录“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新系统注册及未领取**锁的单位,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证书办理流程》,到温州市政务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锁办理请参照《新系统企业库入库及**证书办理流程》)。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交易平台”选择“工程建设”-“用户名登录或**登录”-“我的项目”选择相应所投的项目-“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鹿城分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温州市鹿城区交通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桥路龙瑞大厦*-**楼

地    址:

杭州市古墩路***号紫金广场*座***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联系人:

叶工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

电    话:

***********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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