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根据高新区《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亩工业用地使用权与地面资产收储有关事宜协调会议纪要》文件精神,我局拟收回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合***.**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宗地红线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附属设施、机械设备及园林绿化等地面附着物。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本情况:
现使用权人:抚州市新维美染织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号:赣(****)抚州市不动产权第*******、*******、*******、*******、*******、*******、*******号、抚高新国用(****)第***号
土地坐落位置:
园横*路以南、安石大道以北、金凤路以东、园纵*路以西
土地取得方式:挂牌出让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拟收回土地面积:*****.**㎡
*、公示期限
本公示时间截止到****年**月**日**时(含节假日)。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公示宗地权属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将异议详细情况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签署真实姓名(单位请加盖公章)送交我局。
*、反馈意见处理原则
*、公示期间,如对拟收回的该宗地及地面附着物权属、面积等问题(包括被依法查封、抵押贷款、出租、私自转让等)有异议,经查核属实的,我局在反映的问题未处理前将暂时中止收储。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核不属实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收储手续。
受理单位: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抚州市钟岭大道*号)
联系人:刘佳慧、王彪
电话: ****-*******
抚州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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