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年**月至****年**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校车服务 | 采购内容:*、采购服务内容: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校车*台,每台校车**座以上(含**座)。 *、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幼儿上下学需要。 *、租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服从校车监管部门管理,按时到指定站点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学生及学前教育阶段农村地区幼儿上下学 需满足的要求:*、负责校车年检和日常保养与维修;保证校车车况良好,并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负责配备车载实时监控系统并与监管部门共享视频监控画面;*、负责聘用具有驾驶资质的校车司机、校车管理员、校车随车照管员及其它校车运营相关人员,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和承担相关的工资及费用;*、负责校车管理档案、值守视频监控平台及学生的接送登记等工作;*、负责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校车承运人责任保险及机动车商业保险。 | **.****** | ****年**月 | 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教育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