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8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65%)
招标公告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186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25.65%)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期 竞价方式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注册地(住所) | 山东省淄博市(淄博市博山区白塔镇饮马村) | 法定代表人 | 王天文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汽车*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部件研发;汽车*配件批发;汽车*配件*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 |
淄博颜山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 **.******* |
淄博万山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 |
山东博政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北京北汽光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审计机构 | 无 |
****年**月**日 财务报表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 -***.** |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主要财务指标”栏目中****年度审计报告数据,出自标的企业****年**月**日财务报表。*、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海纳川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北京市大兴区采育镇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育隆大街*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钢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实收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汽车制造业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 |
持有股份数(万股) | ****.****** | 拟转让股份数(万股)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日期 |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决议文件名称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转让海纳川所持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山东北汽海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
转让底价 | *.**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次性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征集到*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材料的;(*)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次性付清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个工作日内交纳。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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