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金辅材招标文件
*、工程概况
*.*、招 标 人: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项目
*.*、建设地点: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工程项目部
*.*、项目规模:本工程建筑面积约*****.**㎡,拟采购*金辅材材料*批
*.*、工 期:项目总工期***天,供货时间为****年*月至****年*月。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招标方式
*.*、意向单位报名并现场踏勘,确定投标单位并发放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商平台(网址:****://****.*****.*** )招标,各投标单位及时注册平台帐号。
*.*、投标单位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并按照“*报价清单”格式进行合理报价,招标人采用“合理最低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报价说明
*.*、报价方式
投标单位应分别采用出单价,运费,税费分离的方式报价。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且验收合格后,供方根据实际到货数量,开具足额的曾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提供给需方。需方根据到货实际数量支付剩余全部货款。
*.*、投标单位应保证供应数量、质量,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因供货不足,需招标人另寻供应商,所增加的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货时提供厂家资质、供货单位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
*、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货物验收
*.*供方在接到需方供应通知后,按需方规定时间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运输至需方施工指定地点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计量以需方现场验收数量为准。
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质量不合规定,应在 * 天内向供方提出异议,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部分货款。
供方在接到需方异议后,应在 * 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供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投标规定:
*、投标截止:****年 *月 **日下午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年 * 月 **日下午;**:**
*、招标人: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工程项目)
地 址:宁城县生活垃圾焚烧热电工程项目部
联 系 人:易杰
电 话:***********
邮 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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