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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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转让比例 | ***%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 | ||
所在地区 | 天津武清区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董迪电话: ********/部门负责人: 袁颖电话: ******** |
账户名称 |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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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 支付行号 | ************ |
标的企业名称 | 天津兴古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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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兴古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特做如下承诺:
转让方承诺函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转让方持有的天津兴古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我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就标的权属变更有关事项,已向有关部门咨询核实,确认权属变更无障碍。 *、我方承诺转让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承诺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转让信息。 *、我方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产权交易相关规定规则,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转让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涉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承诺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关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操作细则(试行)》第*条、第*条的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的义务,同时遵守天津产权相关交易规则,并承担未尽通知义务造成的法律后果。 *、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受让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切交易风险。 *、我方承诺对《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传真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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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富道*号***室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许元祎 | ||||||||||||||||||||||||
成立日期 | ****-**-** | 注册资本 | **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所属行业 | 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 ||||||||||||||||||||||||
统*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经营范围 | *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第*类医疗器械销售;第*类医疗器械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医院管理;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中草药种植;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谷物销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售;礼品花卉销售;树木种植经营;鲜肉批发;鲜肉*售;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园林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售;*金产品批发;*金产品*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肥料销售;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售;第*类医疗器械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农药批发;农药*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职工人数 | *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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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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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评估机构 |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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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天津正德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备案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项目 |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暂无法提供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年*月**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武清分局与本公司签订《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本公司以*,***.**万元的土地出让成交价获得宗地使用权,出让宗地编号为津武(挂)****-***号,宗地面积**,***.*平方米,落地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古旺路西侧。根据本公司与股东天津欣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代垫协议,本公司的股东即天津欣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于****年**月**日向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缴纳预申请保证金***.**万元,于****年**月**日向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万元,相关票据已开具给股东天津欣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依据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应在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缴付不低于**%土地出让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含定金)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元整(小写********元)。截止评估报告日,未收到缴付出让金单据。依据被评估单位签订的《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条,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超过按合同约定时限未缴齐土地出让金,并经出让人催交仍未缴齐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受让人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标的企业其他情况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已征得武清区政府、区规资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国资委的同意,不影响土地出让合同的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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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欣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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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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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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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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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保证金设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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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 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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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个工作日作为*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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