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惠大道**+***~**+***交安工程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茶惠大道**+***~**+***交安工程澄清如下:
问题*: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如:车辆检测器、电子警察抓拍单元(***万)、车辆人脸卡口抓拍单元(****)等设备的项目特征内明确了需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或投标专用章"的相关证明文件,请问投标文件内是否需要提供该项证明文件?
澄清: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或盖章的,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中标人在设备进场时提供即可。
本通知是对之前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说明,如与之前的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本通知内容为准。
招 标 人:重庆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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