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到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未接听电话已发短息 通知,现将本次拍卖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拍卖公告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物:重庆市忠县东溪镇姜维路**号土地使用权及*期地下车库工程两宗土地
该标的物位于重庆市忠县东溪镇姜维路**号,所在小区名为翠怡雅郡项目*期,权利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期限日期****年**月**日止,面积*****.**㎡。现空置。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查封并设有抵押,抵押权人系案外人。*.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忠县)第***号、渝地(忠县)(****)***号)记载:第**条**-*/**、**-*/**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宗地建设项目在****年*月** 日之前开工,在****年*月**日之前竣工。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应提前**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经出让人同意延建的,其项目竣工时间相应顺延,但延建期限不得超过*年。第***条 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领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首次转让的,应当符合条件: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以上。第***条 受让人造成土地闲置,闲置满*年不满两年的,应依法缴纳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满两年且未开工建设的,出让人有权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第***条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的违约金。*.现场查勘时,根据产权持有人介绍委估土地**-*/**地块上有出让前的敬老院房屋*幢,砖混结构,约*,***平方米,目前作为临时用房使用,后期将拆除按规划重新建设。*.*期地下车库工程建在委估土地上,为翠怡雅郡项目*期工程,该工程于 ****年*月开工,****年**月由于资金紧张停工,施工项目主要为挖孔桩、桩承台、地面垫层等基础工程。****年*月翠怡雅郡项目*期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截止估价时点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地下车库工程量根据竣工资料确定,评估人员只进行了*般性查勘。*期地下车库根据工程量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且未考虑工程欠款对估价结果的影响。*.根据忠县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翠怡雅郡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和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委估土地由**-*/**、**-*/**、**-*/** *个相连地块组成,对应的出让合同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忠县)第***号、渝地(忠县(****)***号),面积共计**,***.**平方米。****年*个地块合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渝(****)忠县不动产权第*********号)时,重新测量土地面积,较《国有建议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渝地(****)(忠县)第***号、渝地(忠县)(****)***号和《翠怡雅郡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记载的**-*/**、**-*/**、**-*/**总面积少了 *.**平方米。本次按证载面积**,***.**平方米进行评估,并假设*个地块*起开发,将个地块作为*个整体进行测算得出委估土地的单位平均地价。*.本次标的展示的照片、视频仅作参考,具体情况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竞买人*经拍卖成交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上述拍卖标的物的*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瑕疵及缺陷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其可能的风险。*.该标的物可能存在滞纳金、税费、违约金等欠费情况,该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欠费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该标的物因长年未施工,可能存在规划变改,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了解。*.该标的物因长年未施工,现有土地可能存在被当地政府收回征用具体情况请竞买人向相关部门了解。**.出让合同为****、****年文件,请竞买人注意。**.标的物边界现无法实际指认,以产权证附图为准测绘,测绘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法院负责交付。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万元,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本次拍卖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安排,联系电话:***-********、***********、***********、***********(咨询、预约看房)。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人或*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切责任。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切责任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也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需办理授权委托他人报名参与竞买或需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在拍卖竞价程序开始*日前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涪陵实验路分理处;账号:*******************)。
*、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将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法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第(*)至(*)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对于公告写明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 切勿上当受骗,切勿相信其他机构及个人发布的标的物信息。
咨询机构:重庆市天力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
*〇**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