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 《竞价交易规则》、《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承租方必须为合法注册且有效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租;(*)承租方为单位的,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手续、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必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个人信用。(*)不符合条件参加报名的,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金来源合法;*、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租房地产不用于非法活动等。 |
承租相关要求 | 租金底价(元) | *****.** |
租金支付方式及期限 | (*)租金*年 *次性付清,先付后租。(另物业管理费*.*元/㎡/月)。(*)承租方按合同约定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全部款项后,出租方开具租金收款凭证。 |
承租押金(元) | ****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是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人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所禁止的商业活动。 *、承租人不得经营扰民项目,不得经营有噪音、油烟、水污染、危险品等影响居民生活的项目,例如:*金加工、麻将馆、宰杀家禽及活鱼、煤气等。 *、饭店开设规定:除现有经营的饭店、小吃店以外,不在允许经营餐饮类项目。现有的餐饮类项目需与金房物业公司协商另行收费。 *、承租人不得在门外设摊经营、 放置广告灯箱等。经营的商品、设施不得放置到门外,门牌广告必须整齐*致符合城管的要求。 *、承租房屋在合同租期内不得转租,遇特殊情况须经出租方批准并且须到出租方(常州市金坛区金房物业公司)办理相关的手续变更,否则作违约处理。 *、承租人及其家属在合同租期之内进出本公司所管辖小区的车辆必须按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执行。涉及小区内部店面的承租人有私家车或营运车辆的,凭车位租赁合同到物业公司签订店铺租赁合同 *、房屋原样出租,如遇经营需要,需改变用电或用水的容量需求,承租人自行承担办理手续的相关费用,公司配合提供办理相关材料。合同期结束不再续租的情况下无偿交付于金房物业公司。 *、其他 *.租金支付方式:转账。 *.租房合同*年*签,租金*年 *次性付清,先付后租。(另物业管理费*.*元/㎡/月)。 *.承租人需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 **%,低于****元的按****元)。 *.拍租服务费由公司和承租人依据公共交易平台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拍租顺序安排:门面房根据实际需求分次拍租。 |
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保证金金额(元) | ****.** |
保证金交纳期限 | ****年**月**日 **时**分前按系统提示缴纳,禁止以其它方式缴纳及第*方代缴保证金。 |
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租赁合同签署并上传电子件至金坛分中心、缴纳租金、缴纳服务费等手续完成后,退取保证金(不计利息)。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个工作日内退还。(*)如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况时,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提交的资料与注册账户信息不*致的或不符合承租条件,致使其未通过资格查验无法签约的;*、成交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的;*、成交后,承租方不支付或者未按期支付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佣金的;*、采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本次竞价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交易规则的行为。(*)承租方出现上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交易中心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 |
标的交割 | (*)竞价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出租方通知的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提交以下资料:*、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已签字的复印件;*、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租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如意向承租方为其他类型的,应报送上述相对应的材料。提交资料须与报名时的资料*致,否则由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书》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中心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中心无关,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完全接受《房屋租赁合同书》中的条款(仅适用于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