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一村菜市场北100米路东090076号0.0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招标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一村菜市场北100米路东090076号0.025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村菜市场北***米路东******号*.***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 浏览次数:*
全市统*项目编号
********************
项目编码: | ****-**/**-****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朝阳区黑庄户乡大鲁店*村菜市场北***米路东******号*.***亩基站使用空间出租 |
所属地区: | 北京市 / 朝阳区 / 黑庄户乡 / 大鲁店*村 |
标的-* |
名称: | 通讯基站 | 单位: | 座 |
型号: | 无 | 数量: |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拟出让期限: | *年 |
出让方式描述: | |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 |
延牌次数: | |
交纳金额(元): | *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不得晚于信息发布期结束后*个工作日 |
交纳方式: | 电汇 | 处置方法: | 扣取交易服务费后退回 |
处置方法说明: | 出让方与受让方约定交易保证金不作为合同价款的,农交所在产权交易合同审核通过后*个工作日内,扣取交易服务费后将交易保证金余额退回。 | 其他: | |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年租金*****元,每*年递增*%,租金年付,上付款。 *.租赁期内不得进行违法建设。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不得擅自转包转租或擅自采取联营、合作等形式变相转包 转租。不得将集体经营性用房担保贷款或借款,或作抵押帮助贷款或借款。 *.合同签订日期不作为起租日期,出让方房屋自交付日期 作为受让方房屋起租日期,具体交易条件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受让方须为北京市依法注册企业法人。 *.鉴于该标的用于市政民生通信保障服务设施使用,该标的原受让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该项目出让标的面积为:*.***亩。 *.该标的所占土地规划用途为生态混合区,项目业态为通讯基站。 *.占地*至:东至乡联社租地,西至双桥西路,南至乡联社租地,北至乡联社租地。 *.出让标的用于通讯基站,作为保障民生通信设施使用。 *.在合同期内,出让项目如遇政策等不可抗力进行拆迁腾退,受让方须积极 配合拆除工作,设备迁移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迁移工作须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内完成。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条款,受让方不享受补偿。 *.出让方监督受让方管理、保护和按照合同规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物,如 受让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或者发生其他违法违约行为时,出让方有权制止。 *.该项目挂牌及交易后,若非原承租方成功受让,由出让方于**日内负责清退现有承租方并保证房屋交割至新受让方,如因此产生纠纷或损失,由出让方全部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出具书面承诺: (*)受让方应符合有关基站建设和运营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受让方需保证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如因审批手续无法办理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受让方需承担相关责任。 (*)合同到期后,受让方应当将场地恢复原状,并在租期到期后**天内向出让方交还场地,出让方进行必要的现场协调和监督,达到属地政府部门的安全、环保规定。 *.受让方存在下列情形之*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出让方和农交所损失的。 (*)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让方合法权益的。 (*)受让方在缴纳交易保证金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给出让方造成损失的。 |
分享
Title
客服电话 400-000-0388
手机版 —— 
电脑版 —— 
APP版 —— 
微信版 —— 
关于我们
版权所有©2018 比比网络 bibe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