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更新时间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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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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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基本情况
  • 融资方情况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 遴选方案
  • 项目联系
  •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
    融资方所在地区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融资方所属行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 **.**%
    拟募集资金金额 择优确定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个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

    *. 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 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 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偿还现有负债;*.扩充产能、购置生产设备。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意向投资方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股**%。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融资方所在集团备案的评估结果,并取得融资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同意,则增资达成。 增资终止的条件:未产生合格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与融资方未能就《增资协议》达成*致,则增资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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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融资方情况
    名称河南东方锅炉城发环保装备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住所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中星街道焦作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路
    法定代表人黄波成立日期****-**-**
    注册资本 ****万元 实收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般项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货物进出口;特种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个数*
    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位)出资比例(%)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近*年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 **.** ***.**
    最近*期财务数据
    日期****-**-**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增资须以货币进行出资,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评估结果。*、本项目募集资金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详见北交所相关备查文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意向投资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意向投资方须从事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环保行业、垃圾发电行业、设备制造与销售行业(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准,以上内容需包含不少于*项);*.意向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亿元人民币(以公司章程为准)。                                        
    增资条件
                                                *.意向投资方须在公告期间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挂牌期满当日**时,交易保证金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投资方应书面承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融资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增资协议》、拒付增资款、放弃增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由本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本方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及国际仲裁,我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我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本方参与此次增资不会对融资方的后续资本运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或实质性障碍;(*)本方同意并配合融资方对意向投资方自身进行尽职调查;(*)本方认同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票否决权的要求;(*)本方同意融资方继续履行其已签订的协议及业务合同(协议及业务合同存于融资方处)(*)在被融资方有权决策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融资方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签订后保证金直接转为增资款的*部分,剩余增资价款按《增资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本次增资只接受货币现金出资,币种人民币,意向投资方需以自有资金或者自筹资金出资。                                        
    保证金设置保证金金额或比例 ***.**万元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本公告截止日**:**前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如确定进入遴选环节,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增资协议》约定时限足额支付增资款的;(*)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书面承诺事项情形的;*、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其他约定:无。                                        
  • 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遴选工作启动条件:本次增资征集到的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且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启动对合格意向投资方的遴选程序;如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超过*家(含*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方。*.遴选要素:①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投融资能力以及公司治理等;②意向投资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资源整合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经验的优先;③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的协同性及互补性,能够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的优先;④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的价值观和企业经营理念,支持融资方的战略规划,能够与融资方原股东建立良好的沟通协作关系的优先;⑤意向投资方认同融资方对于增资后企业公司治理、公司运营、盈亏承担和利润分配原则实施的安排的优先。⑥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资本运营、财务管控、战略提升等方面的优先;⑦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⑧与融资方或其原股东存在合作基础的优先;⑨其他能提供给予公司战略发展支撑资源的优先。                                        
  • 项目联系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钟经理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部门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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