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8号楼10号车库转让(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250-2)
招标公告 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8号楼10号车库转让(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GR2024NM1002250-2)
更新时间 2024-08-06
关键词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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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号楼**号车库转让(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次挂牌)项目编号*************-*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
基本属性房屋建筑面积约(㎡)**.**套内建筑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使用期限以不动产登记为准
权利性质出让房产类型其他
房屋结构混合所在层数*
房屋户型详见标的房屋朝向详见标的
房屋现状租赁情况租赁中(租赁期至****年*月**日)装修情况毛坯
抵押情况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交付前由转让方负责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交通便利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评估价(元)******.**
评估基准日****-**-**
评估机构内蒙古晟辛项目管理价格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底价(元)******.**
转让方情况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包治坤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 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锡林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特别 告知

*、本次转让标的为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号楼**号车库,标的照片图片仅供参考,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

*、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注:最终受让方为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办理过户涉及到的*切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为非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办理过户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在通过*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致)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以标的现状交割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勘验时做好拍照录像工作。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受让方需在竞价结束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如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应在交纳保证金前自行与转让方确认可以抵顶交易价款的债权金额并在受让申请书中注明债权金额,债权人须对所抵顶债权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最终受让方为债权人的,须同时向中心提供转让方书面确认的债权金额证明文书。交易价款超出债权金额部分由最终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现金方式补足。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本次转让房地产可采取*次性付款或债权抵顶方式进行,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次性付款优先受让。具体价款交付方式如下:

(*)*次性付款: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缴款账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后*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债权抵顶:仅允许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参与债权抵顶,可由债权抵顶全部交易价款,也可由债权抵顶部分交易价款,抵顶部分交易价款的,受让方应补足剩余交易价款。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让方出具的《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交易合同》原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指定账户转付现金部分交易价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或出具债权抵债书面确认函后**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相关资料交接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为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办理过户涉及到的*切费用均由转让方承担。最终受让方不是锡林浩特市贝力克牧场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办理过户涉及到的相关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应承担的部分。

*、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平台()的、、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勘验时间: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勘验地点:内蒙古锡林浩特市杭办东胜社区东方新天地

勘验联系人:包治坤   ***********

竞价报名报名时间****-**-** **:**:** 至 ****-**-** **:**:**
报名手续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缴纳:金额*****.**元,截止时间****-**-** **:**:**,按系统提示缴纳。

*、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种情形时,中心扣除转让方与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最终受让方(非债权人)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最终受让方(债权人)竞得该标的后,交齐现金部分交易价款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渠道无息退回;

*、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交易方式/竞价方式动态报价/加价增价幅度(元)***.**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服务费竞价成交的按成交价*%收取,债权人以底价成交的按*.*‰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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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陈龙、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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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锡林浩特市赛汉路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分中心
技术支持艾经理 ***********
其    他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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