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澄清书(第*号)(招标编号:**********-********-****)致各潜在投标人:本澄清书作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钢材、钢绞线材料采购(甬金高速、诸永高速改扩建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书发给项目下所有投标人,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澄清书为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卷报价文件(*)***合同分项报价表中***-*带肋钢筋******数量修改为*****吨,与招标公告数量*致。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澄清书并无异议。 招标人:浙江交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