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桂林西客运站广场东侧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售商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售商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年**月**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年**月**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参加竞买人在桂林市境内无闲置土地、无拖欠土地价款或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 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到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 **时**分
*、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以公告日为起始日。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川县驿南路**号 联 系 人:灵川县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灵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详见挂牌文件 开户账号:详见挂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