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邯郸市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拥有的邯郸市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资产,截至****年*月**日债权总额为**,***.**万元,其中本金**,***.**万元,利息*,***.**万元。
担保情况:
该户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与抵押担保。抵押情况:抵押物为邯郸市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赤城县赤城镇东关村土地及在建工程,权利证书编号为:赤城县国用(****)第****号,备案登记编号为赤土抵押他项(****)第**号、赤房建在建工程字第********号、备案登记编号为赤房建赤政押字第********-*号。保证人:冯爱萍、王春喜、刘康康。
企业经营情况:企业已停业。
诉讼情况:已进入执行阶段。该项目主债务人、保证人资产被查封冻结中,主债务人、保证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目前当地法院审理过程中。
处置方式:公开竞价(包括不限于招投标、拍卖、要约邀请公开竞价、公开询价、交易所挂牌)、债务减让、协议转让、执行和解、债务重组等交易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如采用债权转让方式处置,不得向资产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其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转让,法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受此限制)。
交易条件:*次性付款。
公告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年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分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债权转让金额最终以签署协议上的转让金额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军大街**号
邮政编码:******
河北省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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