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澄清函(第*号)致各投标人:本澄清函作为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秦新矿给料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带式输送机(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澄清函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本澄清函内容与招标文件不*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年秦新矿给料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带式输送机澄清详见。请各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收到本澄清函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点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澄清函并无异议。 招标单位:浙江交通资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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