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2020-12)
招标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2020〕09号(2020-12)
更新时间 2024-08-13
关键词
山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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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同自然资告字〔****〕**号

 

 经大同市人民政府批准,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位于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路南侧**地块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名称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要求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路南侧* *地块

*****.**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 地块    统*

规划

组合    供应

****-**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路南侧* *地块

*****.**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柳莺路东侧、云州街南*路南侧* *地块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文瀛东*路东侧**地块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

****-** 地块    统*

规划

组合    供应

****-**

文瀛东*路东侧**地块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文瀛东*路东侧**地块

******.**(合***.**亩)

 

 

居住用地,可兼容商业用地,兼容比例不大于*%;

 

*.*-*.*

≤**%

≥**%

居住**年、商业**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小皮巷西侧**-*地块

****

(合*.**亩)

 

 

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

≤*.*

≤**%

≥*%

商业

**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

小皮巷南侧**-*地块

****

(合*.**亩)

 

 

商业用地 (***餐饮用地)

 

≤*.*

≤**%

≥*%

商业

**年

按有关规定执行

****.*

注:地块的详细情况及其它规划指示详见出让文件,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定桩的面积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的,竞买申请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索取出让资料(节假日不休息)。

    *、竞买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我局于****年*月**日**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竞买申请人。

    *、拍卖出让的时间为:****年*月**日 *时。

    地点为:大同市政务大厅*楼会议室。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 没收**%的竞买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有意竞买者自行实地踏勘。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大同市政务大厅****房间)

    联系电话:****—*******   ***********

        开户单位:大同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申请报名竞买****-**、****-**、****-**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账    号:******************

    申请报名竞买****-**、****-**、****-**、****-**、****-**号地块的申请人竞买保证金汇入: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

    帐  号:*********

     

    如有变更,另行公告,具体情况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本次拍卖出让可登*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查询。

     

                                                     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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