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诏安县哈溪水库建设工程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拟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范围:东至进水村 、
西至坪林村 、
南至朱厝社区 、
北至*洞村 。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诏安县红星乡进水村、坪林村、*洞村村民委员会、朱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公用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诏安县哈溪水库建设工程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条规定。
*、其他事项
拟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红星乡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个工作日。
由红星乡人民政府代表诏安县人民政府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诏安县哈溪水库建设工程用地位置图
诏安县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